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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涉爆人员职责


爆破器材是矿山企业生产的必需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管理不当,除了影响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还可能给社会治安造成威胁。
   以下是xx铁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涉爆人员的职责:
采购人员的职责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采购人员首先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以下证件: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 爆破器材从生产厂向仓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以确保所押送的爆破器材的完整性。
   3. 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监督车辆要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4. 监督装载的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载,而且捆牢盖严,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不准同时载运其它易燃易爆品。  
   5.看管好爆破器材,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6.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发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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