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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4日-3月14日


湘人社函〔2013〕3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3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阶段,不采集报考人员联系电话。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格式必须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须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无法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正常显示,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完成之后,请及时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维护修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之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
  特别提示:
  1、《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之后请及时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确认已经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考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
  1、网上缴费之后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之后务必及时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确认已经缴费成功,未及时查询缴费状态,致使报名未完成,影响考试,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731-84688383.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table][tr][td=1,9]


级 

[/td][td=1,3]
5月11日 

[/td][td]
8:00-11:30(3.5小时) 

[/td][td]
建筑设计 

[/td][/tr][tr][td]
13:30-15:30(2.0小时) 

[/td][td]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td][/tr][tr][td]
16:00-18:00(2.0小时) 

[/td][td]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td][/tr][tr][td=1,2]
5月12日 

[/td][td]
8:00-11:30(3.5小时) 

[/td][td]
*场地设计(作图题) 

[/td][/tr][tr][td]
13:30-17:30(4.0小时) 

[/td][td]
建筑结构 

[/td][/tr][tr][td=1,2]
5月13日 

[/td][td]
8:00-10:30(2.5小时) 

[/td][td]
建筑材料与构造 

[/td][/tr][tr][td]
12:30-18:30(6.0小时) 

[/td][td]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td][/tr][tr][td=1,2]
5月14日 

[/td][td]
8:00-10:30(2.5小时) 

[/td][td]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td][/tr][tr][td]
12:30-18:30(6.0小时) 

[/td][td]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td][/tr][tr][td=1,4]


级 

[/td][td=1,2]
5月11日 

[/td][td]
8:00-11:30(3.5小时) 

[/td][td]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td][/tr][tr][td]
13:30-16:30(3.0小时) 

[/td][td]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td][/tr][tr][td=1,2]
5月12日 

[/td][td]
8:00-11:30(3.5小时) 

[/td][td]
建筑结构与设备 

[/td][/tr][tr][td]
12:30-18:30(6.0小时) 

[/td][td]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td][/tr][/table]

  注:参加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请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四、考试方式
  (一)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二)报考人员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4.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作图题草稿纸备专用A2草图纸,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回收。
  五、资格审查
  从2013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5.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收到合格人员名单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资料报送省职改办。省职改办将对全省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3年度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在长沙(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文件规定,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11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0元)。
  (四)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五)跨省转考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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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考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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