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探讨一下,关于人工费调整的问题? 情况1.:投标报价时合理的把人工费降低,以低价中标,合同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政策性文件属于可调范围。请问投标时没有采用当时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而是合理的降低,这个行为是不是属于合理让价范围?如果属于合理让价,是不是政策性文件也不预调整??还是需要调整?那什么是属于合理让价低价中标范围呢?-竣工结算时是否予以调增人工费?? 情景2: 同样是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时给了拦标价。为了最高限度的接近而且比较合理的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人工费适当的比现行的人工费标准调高。中标后结算时因施工期间政策性文件人工费的调整,合同同样约定政策性文件予以调整,但是政策性文件的单价比合同内的单价还低。请问竣工结算时是否需要将人工费下调? 问题3. 投标报价的时候,业主没有指定各类人工的单价。那是不是在报价的时候人工费必须按照现行的人工费用标准执行? 在没有采用时遇到政策性文件调整时是否需要给予调整?? 请大家结合上面的两种情况,探讨一下。。。。。。[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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