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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渣”工程为何屡禁不绝

根据:2013-2017年中国绿色建筑行业发展模式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百度可查看)分析,“豆腐渣工程”的根源有哪些呢?因素固然很多,最主要的有三点:   
一是反科学抢工
明明要两年才能干完非要压缩到一年完工,中国人好象很喜欢这样干。什么“大干三十天、确保任务完”、“出大力、流大汗,干群同心争奉献”、“决战三天不睡觉、国庆完工放鞭炮”等等,你都在用吃奶的力气拼命了,还顾得上施工质量吗?真应验了一句顺口溜“上级放个屁,下边跑断气”。然而中国有句古话叫“欲速则不达”,施工速度虽然快了,可忙了半天却是个“豆腐渣工程”,这错到底该记在谁的头上?
二是资金不到位
这种现象在建筑行业比比皆是,明明只有一千万元资金,却要上报立项一亿元的工程,用发包商的行话说“慢慢筹吧”。于是开工不久的工程由于资金不到位,要么暂停施工,要么由承包商自己垫支,发包商再慢慢还。这种方式导致的必然后果是偷工减料,甚至滋生腐败,因为找人还钱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中标的施工单位或厂家在骑虎难下之际,哪还能想到“建优质工程”诺言?
三是盲目求发展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在我国许多地方和单位,新领导一上任都喜欢大搞形象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公路桥涵、高楼大厦、美化亮化,有事无事重整一遍,好象这样政绩就出来了,人民就拥护了。但是财政收入又有限,咋办?很好办!先改造状况比较好的,差的留下不搞,以便作为今后向上级要钱再修的筹码。项目资金不足,就让施工单位垫支,自己还可以从中“腐败”一下,真是“一箭双雕”啊。其用心之险恶,怎么不会出现“豆腐渣工程”呢?
监管方面的缺失
“豆腐渣”工程被评为“质量优良”,问题暴露后却无人问责,如此咄咄怪事,折射出了公共工程质量监管上的“公地悲剧”——如同对待一块无人看护的“公地”,大家都认为事不关己。假设一处有具体产权归属的建筑工程被发现是“豆腐渣”,只怕施工单位与质量验收部门早已被业主诉上法庭了。但对于一项属于公共产权的公共工程,该由谁来问责其质量问题呢?
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部门代行业主职权,显然有责任对公共工程的质量问题提起问责。然而众所周知,公共管理部门通常既是一项公共工程的投资者,又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鉴定方,无法想象一个人既当原告又当被告。比如这次被现实无情地证明是“豆腐渣”工程的汉江大桥,就是由交通部门主要投资、最后再经交通部门验收合格的,你要交通部门出来问责,何异于叫他们自己抽自己嘴巴?而且,作为公共工程投资者的交通部门,实际上所用的钱来自纳税人,这种真正的业主不在场的情形,也容易导致交通部门在对公共工程的质量验收时漫不经心。   
说到底,当我们质问“豆腐渣”公共工程何以被评为“质量优良”、质量问题暴露后又何以无人问责时,答案指向同一个:对于公共工程的质量监管,作为真正的业主——当地民众往往不在场,他们对政府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对在工程质量监管上失职的公共部门缺乏责任追究权,这种权利缺失又反过来促使人们淡漠了对公共工程质量的监督热情与问责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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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在于甲方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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