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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本主题由 john 于 2012-7-18 10:54:00 执行 设置分类 [查看记录]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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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就要顶
我也不知道哦
谢谢你的分享
这是真的吗?太好了,谢谢您啊
我是来打酱油的,纯看的
努力~~各位。。。
没有问题,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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