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生备考时,必须熟练掌握基础知识,才能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大立教育一级建造师备考栏目有大量的考点总结供考生学习,今天本栏目为大家提供的是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突破: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希望考生能多多学习。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作业人员主要享有如下的安全生产权利: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施工作业人员主要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生产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4)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上;
  (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